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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林业局霸占林地公安局悍然盗抢球兰属

2022-08-03 11:30:12 绥化    

黑龙江:绥化林业局霸占林地 公安局悍然盗抢

4月12日消息:2011年4月28日,对于孙敬勲(音:勋)老人来说,这是厄运开始的一天。黑龙江省绥化市林业局派来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将老人承包的林业科学试验站二垧林地,强行实施毁林破坏。整个事件过去了将近一年,虽经多次反映,老人至今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甚至没有人能向他解释事件的原因,更不要说是毁林占地的法律依据了。记者采访他时,老人还能回忆起那可怕的一幕:

2011年4月下旬,老人从外地购进了一批树苗用来培育风景树,因植树季节性强,老人连续几夜不休息,翻地抢时间。28日这天,由于当时不好雇工,老人就托朋友从外地雇来一车懂植树技术的工人。大家刚要开始植树,突然冒出一群手持棍棒的青年,大吼一声“赶紧给我滚出去!这他妈不许种树!”话音刚落,怒吼的一群人就冲到老人地里疯狂践踏树种,连根拔除了许多棵树苗。一个身高体壮的年轻人喊道“苗圃被收回了,我看谁他妈还敢在这儿种树,敢种的话腿给你们打折!”他还嚣张地指着老人说,“我们就是林业局派的人,林业局领导就是这么批示的,听懂了的话就赶紧滚出去!”并从包里拿出纸笔,开始记录各类树的棵树。由于惊吓过度,老人好一会儿才逐渐反应过来,赶紧上前想要问明情况,却被厉声喝退。由于老人不是林业部门职工,所以和这些人都是第一次见面,生平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面对着这些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且行事如同土匪般的人,这位形单影支的老人只好选择了忍耐,无奈地清理了废弃的树苗,并为从外地雇来的工人发了工资,包车将这些农民工人送走。

采访中,老人向记者出示了“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这是一份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孙敬勲的云杉树苗规格为每棵40—70厘米高、五年生,如果按照政府评估,云杉树40—70厘米、五年生的每棵给付16元,那么被偷8500棵应为136,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位林业局公安局长,知法犯法,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高新知道老郑头儿拒绝后,便给老人打来电话说,“我给你苗款,你来取。”老人说,“我没答应卖苗给你,你怎么强行把树苗偷拉走了,这不是偷盗行为吗?”高新听后大骂,“你给我等着!”挂断了电话。之后高新通过尹哲又打来电话威胁他,说:“你还想要命不,你再乱说,我就找一些黑社会,收拾你全家!”势单力孤的老两口被这突如其来的恐吓惊呆了,60多岁的老伴儿顿时吓的浑身颤抖,卧榻不起,整日以泪洗面,老人的血压也居高不下。为此他们大病了一场,茶不思饭不想,整宿睡不着觉,身心受到沉重打击。因为怕遭到报复,老人再一次选择了忍气吞声。

尹哲,身为林业局公安局长,居然助纣为虐,实在是公安战线里的败类!根据知情人爆料,高新把他那8500棵云杉树卖到了望奎县,从中赚取了大量好处。孙敬勲为此事多次找林业局领导反映情况,但局长林业局王文生对此置若罔闻,居然用嘲讽的语言对老人说:“我家那么多地,高新怎么不上我家地里拔去,你愿告就告去吧。”

据孙敬勲讲述:绥化林业局在动迁过程中从未出示任何政府文件,只是在2011年4月26日召开了一次职工大会,宣布绥化市林业科学实验站(原绥化市苗圃)72.5公顷土地已被决定收回,用来建设森林公园。在既未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又没拿出国家有关补偿文件,就擅自做出这种错误决定,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对补偿不实施统一标准,完全凭手中权力及个人意愿给付苗款。对自己家属和亲朋好友超标准补偿,对老人等承包人则任意降低标准,疯狂挤压。他们把自己最大胸径不到10公分、多数细如小指(0.5—3公分)的树苗一律按照胸径20公分以上给付每颗50元补偿,造成林业局职工及群众的极大不满。

2011年7月4日,绥化市林业局对孙敬勲采取欺诈、胁迫、威逼引诱手段,让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一份既未按现行规定行事、又让老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非法补偿合同。在给付苗木补偿款时,王文生局长见孙敬勲年岁已高,软弱好欺,便借口树苗缺失、没有执行他们十五日时限才可将种树卖出的规定,强行在少量补偿款总额中又扣除6万多元。并告诉老人:“你那么大岁数就认了吧,否则一口气上不来,就花不到了,省财政厅、物价厅的文件我不承认,这里我说了算。”

2011年5月9日《关于黑龙江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早已明文规定:“苗圃地苗木按每平方米30元补偿。”孙敬勲承包的两垧地为2万平方米,按规定应得60万元,绥化林业局违规只给少量补偿,拒不给付老人应得的苗木补偿款。而对于老人承包的土地补偿及地上附属物(砖房、电井等)补偿,他们更是百般刁难、大肆威胁,完全将国家规定视为一纸空文。

绥化林业局别说给增值收益,就连最基本的补偿都一再压降,甚至找各种理由拒绝给付,孙敬勲至今仍有多项补偿未得到。

为此,孙敬勲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遭遇和他们的违规行为,在这期间,绥化林业局相关领导非但对自己违法乱纪事实没有半点悔改之意,反倒变本加厉,更疯狂地进行报复打击。2011年10月18日深夜,他们公然带人把孙敬勲承包地里的40万株树苗挖走,又于10月21日侵入老人承包地里点火烧荒,欲将老人的林地非法侵占,后因有人电话通知,老人及时赶到,才止住火势。经过他们这番折腾,老人的心脏病犯了,10月24日凌晨2点,老伴儿也突发心脏病,血压高至200,幸好抢救及时,否则有性命之忧。

2011年10月25日,绥化林业局领导在未协议、未合理补偿、承租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顾国务院相关条例规定,竟悍然发动数百名武装分子对他们多年苦心经营的土地强行霸占,让老人伤心欲绝。

这让人想起2011年发生的多起恶性拆迁案件,如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案,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组织强拆致人自焚死亡案,山西朔州城区强拆血案、江苏灌云违法强拆致房主自焚案、武汉七旬老人被拆迁队活埋致死案等,这些悲剧让人心痛,更让人悲愤,堂堂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因强迁而造成的违法事件层出不穷,公民的合法权益何时才能得到保障,百姓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生存空间?

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开放富民政策,使广大农民焕发了前所未有的创造力,但是,一个严酷的事实是:农民(包括千千万万个孙敬勲)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却没有或极少的享受着这个成果,无数个王文生、高新、尹哲他们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偷食、甚至是明抢,掠夺着广大农民。这种做法无形中叠加了社会成本。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再一次高调评论民生问题,再一次强调社会的公平正义,孙敬勲们正是相信党中央、相信国家的富民政策,他们更渴望这一切能真真切切、具体的降临他们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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